无证“偷生”一年多卫生监督部门为何管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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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7:10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孙滨、胡蔓、实习生刘昕蕾报道:5日发生在江岸区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昨增至18人。而肇事的严氏烧麦店,在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何以“偷生”了一年多? 昨日下午,记者再到合作路上的这家严氏烧麦店。该店铁栅门紧锁,门口围着一群前来讨说法的群众。 “我们一家人上吐下泻闹了一整天,看报纸后才知道是吃烧麦中了毒。”一位女士愤怒地说,“这样的店早该关了!” 记者透过铁栅门看到,大约10余平方米的小店内,乱七八糟地堆放着炉子、蒸笼和袋装面粉,地上污水横流,苍蝇在水桶上飞来飞去。 周围邻居告诉记者,这家脏兮兮的小店已开了一年多,平时生意很火。 记者找到江岸区卫生监督所一位姓朱的负责人。他说:“昨日上午,我们才跟他们打了招呼,要求停业,没想到中午就出了事。现在,烧麦店的严老板跑了,医院里还躺着那么多的中毒者,医疗费和赔偿问题把我们忙得够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 记者问:该店为何在无《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能够长期经营?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曾多次要求他们停业。每次店主都不配合,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用一张《社区服务证》来敷衍。这张证管不管用,我们也说不清楚。” 他说,像这样无《卫生许可证》的店在全市有不少,并非这一家。 他的说法让一些中毒者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卫生监督部门应把好卫生这一关,不应为自己的工作不力找借口。” “难道非要出现中毒事件,他们才管吗?”部分中毒者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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