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香烟转手倒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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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7:5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从甘肃购进香烟,再空运至长沙黄花机场,“倒爷”羊志龙可谓胆大至极。昨日,被告人羊志龙因犯非法经营罪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非法经营的100件卷烟被没收,用于非法经营卷烟的10万元将被继续追缴。 1998年,羊志龙(36岁,邵东县人)在甘肃兰州市经营水果生意时结识了“经营”卷烟的同乡王某,两人均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02年6月开始卷烟买卖交易 2002年11月12日,王某电话通知羊志龙称有卷烟供应,并要求羊将货款汇入其帐户,羊随后将55万元货款汇入王的帐上用于购买卷烟。王某同日将不同品牌的香烟共100件从甘肃中川机场通过航空托运至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并电话通知羊志龙于11月13日上午到机场提货。11月13日,民航湖南省管理局公安局和长沙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将运抵黄花机场的100件卷烟扣留。经检测,该批卷烟均为真品卷烟,总价值44.1万元。11月18日,羊志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周喜丰 邓理先 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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