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成为鞍山法律援助条例第一受益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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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9:47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王兰)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全国性立法《法律援助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5日上午,市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向《男孩挥刀邻家母子梦碎》(详见本报7月14日24版)中的董家母子伸出了援助之手。董家母子成为我市提前实施该条例的第一受益者。 目前,董家母子虽保住了性命,但昂贵的医疗费用却使本来就不宽裕的董家再次陷入 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强调,法律援助是一项严肃性活动,如果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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