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天桥区首例 探视权执行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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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5:59 济南时报 | ||
“我的孩子。”4日上午,已经一年零七个月没见到孩子的阿娟一把将孩子抱在了怀里,顾不上旁边天桥区法院执行人员在场,眼泪肆意地流淌。 今年4月,30岁的阿娟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3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她每周享有一次探视权。离婚后,阿娟对孩子的想念有增无减,因为自2001年12月与前夫分居至今,阿娟就没有见过孩子。阿娟的娘家托人到前夫家协商探视孩子的事,去了七八趟也没有 8月4日,阿娟的前夫被传唤到庭,经过执行员刘化星做工作,阿娟的前夫同意了让阿娟与孩子同住4天。 阿娟对记者说:“与孩子分开的这一年多里,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把孩子接回来的那天晚上,搂着孩子,一觉睡到了天亮……” (记者 刘云 通讯员 梁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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