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录取“到校率” 需交学费“表诚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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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6:47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刘大家实习生丰唐琼报道:第三批本科录取过程中,有高校为保证录取考生的到校率,竟要学生预交学费“表诚意”后,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日,一些学生家长反映,他们的小孩参加高考后,分数达到二类本科分数线,但一直未被录取,却收到某学院通知,称其小孩可被三类本科院校录取,但需预交第一学期的学费 记者根据考生提供的准考证号和报名号,在湖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结果显示“您的档案已经投到某学院,该学院正在审阅档案,但尚未录取。” 昨日,记者与学生家长一起和该学院取得联系,其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先预交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该学院招办负责人表示,自去年起,高校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实行“不得退档”、“不能换录”、“不得补录”的政策,结果去年有七八名已被录取的新生没有报到,浪费了“宝贵”的招生指标。因此,该学院“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预收部分学费,交费学生表示了诚意,校方也可保证录取的有效性和录取的‘到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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