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债父还”不予支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7:24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8月7日讯 (通讯员 赵岭 记者 刘春雷)因欠款人不还债,债权人将债务人的父亲也一块儿告上法庭。近日,平阴法院认为“子”债只能“子”来还,一审驳回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1999年到2001年间,宋某向张某借款7万多元,并向张某打一借款条据。借款到期后宋某没有偿还,张某向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可是张某在起诉时将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