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已四年仍然是“黑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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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8: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7日讯(记者赵君瑶) 因原房主迟迟不办过户手续,刘某在房中住了4年多仍是“黑户”,刘某将原房主告上了法庭。近日,市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胜诉。 1999年 3月2日,刘某同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花5.6万元购买了阎某在东海一路的一处34.37平方米的房屋。同日,刘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刘某当日就得到房屋的使用权,但阎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未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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