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救管站的“前世今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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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15 河北日报 | ||
【核心提示】今年8月1日,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这一天,我省15个救助管理站正式挂牌,替代了原有的15个收容遣送站。救助管理与收容遣送有何不同?救助管理的施行会面临哪些问题?我们不妨一同解读 8月1日上午,“石家庄市救助管理站”正式揭牌,替代了运行47年的“石家庄市收容 尽管是同一地方,但却发生了明显变化。救助管理站所有的墙壁粉刷一新;“审查教育科”、“收容遣返科”的门牌,换成了“审查登记科”和“救助人员管理科”;一楼和二楼走廊上焊着的铁栏杆,已全部拆掉;房间内的大通铺,变成了单人床,罩上了一次性床单…… 王建新,原石家庄市收容遣送站站长、现任石家庄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已在这里工作了10年,正在经历着由“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角色转换。 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我的理解是政府思想的巨大转变。当初,收容遣送站的设置,虽说是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那些无合法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可靠生活来源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但出发点似乎倾向于维护城市的社会秩序;现在则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是一种人性化的关怀。并且,强制性的收容变成了自愿求助,也体现了对流浪、乞讨人员人身权利的尊重,他们中的大多数无疑属弱势群体。 王建新打开记忆的闸门,“收容遣送”的历史依然鲜活如初,但却让人心生恻隐。 石家庄市收容遣送站建于1956年。47年来,年收容遣送量由几百人到几万人不等。2000年最多,曾收容过46万人。由于是由公安人员强制收容的,所以收容人数多半同治安整治有关。一般每逢“严打”、“两会”等重大活动,地方儿就会显得紧张。收容站也就20来间房,最大的十几平方米,多的时候一天曾收容过300来人。 被收容人员住的都是大通铺,不能私自下楼。饭菜由工作人员到点送来,在走廊上吃。伙食标准早期每人每天一元钱,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涨到每天25元。 此外,有劳动能力的,要参加收容站农场的劳动,这在当时是一种教育的手段。有支付能力的,比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又够不上刑事处罚的票贩子、逃避计划生育的“超生游击队”等,还要支付生活费。只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才能得到较为妥善的照顾。 随着“收容”已成为历史,王建新正在努力适应新的角色,力求为求助者构筑温暖的“临时之家”。 首先基本生活条件得保证。我们内部掌握的标准,住所的人均生活空间不低于3平方米,每人一张单人床,没有任何形式的自由限制。生活水平,我们掌握的是等同于石家庄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每月205元。摊到伙食上,暂时按每人每天5元执行,同我们在伙房吃饭的水平差不多。 还要建浴室。符合救助条件的,审查登记后的第一道环节,就是让他们沐浴更衣,防止疾病传染。还要建餐厅,吃饭得有地方啊。还要购置图书等文化娱乐用品。当然,劳动、收费之类的名堂,也不会再有了。 求助者有更大的自主性。民政部确定的救助期限为10天。我们会积极帮着联系受助人员的家人、亲属或户口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要返回而无力返回的,我们还提供路费。估计一到春节临近,这种求助会多起来。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不少民工这个时候可能拿不到工钱。 总之,以前我们的管理可能还有些横眉立目的时候,今后却是尽力做好服务。 在这新旧体制交替的时刻,难免还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此,王建新有一定的预料,却又觉得难以把握。 要确保应该享受到救助的人接受救助,就有个身份甄别问题。根据民政部制定的实施细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此,求助者应当如实提供自身的真实情况。但如果提供的情况不属实怎么办?我们不能好心办坏事。 根据以往的经验,5%的流浪乞讨人员是违法犯罪人员。对此,我们可以加强和公安部门的合作,引入网络鉴别和“追逃”系统等,来避免“救助”他们。另外会不会有些就是来“讨便宜”的呢?会不会有一些“懒汉”就想赖在这里不走?或者刚救助过又回来了?对这些该怎么办?我们只能凭一颗善良之心,凭工作经验对待,一边干一边摸索吧。 尽管如此,王建新还是对这份工作充满热情。 我已经想过了,要把有关的政策印出来,到车站、天桥、过街地道等流浪乞讨人员多的地方去宣传。虽然现在救助站只有80来人的救助接待能力,但市民政局已经向市政府打报告了,争取再建个分站。只有该受救助的人都能受到救助,城市才是美好的城市。本报记者 史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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