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购物摔成瘫痪官司二审结束南国超市判赔8万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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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9:36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海虹)备受关注的退休老干部刘筑华在超市购物摔成瘫痪,诉南国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二审近日结束。判海南南国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赔偿刘筑华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5809.04元。一审和二审受理费由南国超市和刘筑华各负担一半。 刘筑华代理人李取华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们将申请再审。而南国超市法律顾问曾凡光 此前,一审判决刘筑华获赔40余万元,被告南国购物中心不服,于今年3月25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经审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对刘筑华的摔伤,南国超市和刘筑华自己应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原审认定事实错误,处理不当,应予改判。 [海南新闻网 >> 海南日报] 编辑:梁冬媛 海南日报社地址:海口市金盘路30号 邮编:570216总值班:66810666总台:66810600广告许可证:琼工商广字015号 广告部:66810888发行部:66810999群众工作部:66810660邮发代号:83—1报费:每月二十四元零售每份八角您对海南日报网络版有什么意见,请邮件告诉我们:海南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技术维护:海南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98)66810815琼ICP证030002(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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