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成功处理首例外籍劳务者申请仲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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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0:23 重庆经济报 | ||||
狮城传来申诉书 全国第一起外籍劳动者诉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日前在我市处理终结。有关人士认为,受理并顺利处理这一案件,证明我市在劳动仲裁方面已经开始和国际接轨。 接到一起越洋投诉 Marianna Kaye(中文名阮宝珠)女士现居住在新加坡,并在香港也有居住证。今年4月,她从新加坡用特快专递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寄来了申诉书,并希望得到中国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阮女士在申诉书中称,她在我市办理了就业许可手续,是一个合法的外籍劳动者。2001年4月16日,她与重庆某知名大酒店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担任酒店人力资源部总监。2002年12月27日,酒店通知阮宝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是否适用中国劳动法律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阮宝珠认为,自己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的合法劳动者,理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自己也有权以外籍劳动者的身份,向中国的劳动仲裁机构要求法律救助。 为此,阮女士要求酒店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6169美元。 电子邮件采集证据 接申诉书后,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予以了高度重视,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由于申诉人远在新加坡,承办该案的仲裁员们多次用信函、越洋电话和电子邮件和其联系,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采集新的证据。与此同时,仲裁员们还不时失机地向争议双方宣传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并克服与外籍劳动者在语言交流上的障碍,为外籍劳动者提供了英文的法律法规文本和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和进一步沟通。 当事双方庭外和解 在开庭审理前的最后一周,双方在仲裁庭主持下,终于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7月25日,阮宝珠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撤诉申请。7月30日,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了同意阮宝珠撤诉的决定。本报记者 史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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