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心理不平衡偷储蓄卡 面临三年牢狱生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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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4:26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8月8日电:刚满18岁的小薇(化名)本可有个美好的未来,而今她却因为一点点的私利即将面临朋友的反目和三年的牢狱生涯。 小薇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和奶奶生活在一起。贫寒的家境让小薇的生活一直很窘迫,小小年纪就出来打工。工作中,小薇认识了小艳(化名),从事服务业的小艳年纪虽不大但是已经赚了很多钱,穿着奢侈、出手阔绰,经常会带着小薇出去玩,请她吃饭。两个人 看着小艳一天天吃香喝辣,小薇的心理渐渐地不平衡了,于是,她将目光瞄准了小艳的储蓄卡。2002年7月1日,7月7日,12月4日,小薇趁与小艳相处之时,趁其不备,将其建行龙卡偷出,分三次总计盗取达4.3万余元。在实施前两起盗窃行为之时,小薇还没有度过她18岁的生日。 2002年12月6日,小艳在使用龙卡时发现卡里的钱被盗,随即报案。根据线索,公安机关很快将视线锁定在小艳的朋友小薇身上,而同时小薇也没敢用自己偷来的钱,在得知事发后,她也异常害怕,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将所有赃款返还给小艳。 沈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薇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小薇认罪态度好,且犯罪时未满18岁,并积极返赃并缴纳罚金,依法对被告人小薇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小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文/王晓倩 黑冠美)(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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