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夏季严打”推出重大行动 3000警力专项整治摩托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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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及有效打击“双抢”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摩托车整治力度,促进广州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8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2000余警力在全市范围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拉开了“夏季严打”期间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据统计,仅在当天统一行动中就执罚各类摩托车交通违章行为3280宗,暂扣摩托车906辆,另外暂扣其他机动车56辆、三轮车51辆。 根据部署,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8月6日至9月30日将动员全市3000多交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外地号牌、在行人道乱停放(含聚集非法营运搭客)的摩托车(会同城管部门整治),以及改装自制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机动三轮车(含非法安装机械动力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全警动员,结合日常管理,动用一切警力上路执勤,以设点查车为主,严查各类摩托车违章行为。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对查获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组装及外市籍的摩托车,根据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对摩托车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一律进行拆解。对在1990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牌的摩托车,根据广州市摩托车报废管理规定,一律暂扣车辆行驶证及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强制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对因摩托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临时行驶合法凭证的;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伪造、失效的;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等情形之一,被暂扣的机动车,经通知超过6个月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的,依照《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上缴财政部门。 (交宣 王普)(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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