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物业渴望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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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16:43 深圳晚报 | ||
玉龙新村建村10年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几个月来部分业主与“黑物管”纠纷不断 农村物业渴望有法可依 本报记者蒋世科实习生刘立立 深圳市最大的流动人口居住地之一的玉龙新村建村10年以来面临着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的问题,混乱与不安是大多数业主的共同感觉。近几个月来部分业主与“黑物管”日渐升温的纠纷和冲突,已经使农村物业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浮出水面。 玉龙新村物业管理混乱 李贤基是玉龙新村B区21栋的业主。2003年7月14日,他“私自”将水电费缴纳到有关部门而遭到黑物管的报复,被黑物管以“拒交”水费为由强行拆除水表。李贤基闻讯赶到现场,声明已向有关部门结清费用,但是仍遭到黑物管的暴力对待,价值7000多元的“凌志”车钥匙被抢走,本人还被“物管主任”陈利珍咬伤多处。 早在今年5月,玉龙新村的部分业主就曾两次与村“物业管理公司”产生较大的纠纷,现该“公司”的一名保安已被警方进行网上通缉。玉龙新村位于清水河的一个小山岗上,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居住人口约3万人,主要是租住民房的外来人口。由于没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当时玉龙新村的物业管理一直由所谓的发展商(即卖地者)负责管理,管理部门因为“没有管理资质或者招标程序不合法”而遭到业主的反对。所以造成了从1993年开发至今,几乎没有正规物业公司介入的局面。 农村物业目前无法可依 龙岗区住宅局物业管理科的黄科长对记者说,玉龙新村是农民房,不是由开发商开发的小区,因此它的物业管理问题不属于深圳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对于管理上的混乱局面,黄科长称业主可以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水电等费用,不应该向陈利珍缴费。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的许多村已经成立了股份公司,村的清洁卫生、保安等工作都是由股份公司聘请人员管理,实际上是股份公司代替物业公司实行物业管理。但是股份公司实行的物业管理并不完全专业化。 对于这个问题,市住宅局物业处的陈处长介绍说,目前深圳市的物业管理条例确实没有覆盖到农村物业,而且农村物业因为用地和产权问题比较复杂,所以农村物业少有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特别是对于农民房,业主只是庞大的居住人口中的一小部分,业主大会怎么开,该代表谁的利益很难确定。可以说在目前的深圳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农村物业管理这一问题的规范还是一个空白。政府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点,现在住宅部门正在研究农村屋村的物业管理工作,讨论有关可行的管理办法。 作者:本报记者蒋世科实习生刘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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