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 两种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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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4: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李奕君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成都航天医院职工武洪刚为夺回同事被抢手机而将石必军掐死一案,昨日在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武洪刚故意杀人罪成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虽然开庭的时间是上午9时30分,武洪刚的父亲和一家老小8时过就候在法院门口,急切而忧虑地等待那个决定亲人命运的时刻。9时许,成都航天医院许多职工赶到法庭,将旁听席坐了一大半。而死者石必军的亲属几乎是在开庭时才出现在法庭原告席。 庭审:认定故意杀人罪成立 上午9时30分,法庭准时开庭,就在武洪刚被法警带进被告席的那一刻,多家媒体的6台摄像机立即对准了他。 法院在长达12页的判决书中称,石必军等人无端殴打及抢夺他人手机系违法行为;武洪刚为夺回被抢手机而采取的追击并对石必军使用的强力行为属于“具有防卫性质”的行为。但当“武洪刚将石必军按倒在地,并从石必军的手中夺下其持有的水果刀时,实际上已使石必军基本丧失了继续对其实施严重人身侵害的能力。”石必军虽然侵害在先,但“武洪刚在为防止因石必军呼救引来同伙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对石必军采取的扼颈并致其死亡的行为,远远超过了使不法侵害人石必军丧失侵害能力的程度,从而造成重大损害,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 法院还认为,武洪刚有医务经验,“应当预见到扼颈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却对这种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并最终导致石必军的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宣判:法庭意外响起掌声 整个宣判过程都很平静,法庭上只有女审判长威严的宣读判决书的声音。上午10时10分左右,在宣读完案情调查后,因武洪刚有“防卫性质”和“自首情节”,“是因防卫过当致石必军死亡”,女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武洪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话音刚落,法庭旁听席上突然响起了被告家属和同事的掌声,法警急忙制止了这一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审判长继续宣读:“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7552元。” 审后:原告大闹法庭内外 女审判长宣布闭庭的话音刚落,各媒体记者纷纷拥向武洪刚家属。武洪刚父亲对媒体说:“我们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突然,法庭原告人席处的死者父母喊叫起来:“杀人偿命,我们不服。” 死者父母认为,他们的儿子没有抢手机,不应该被杀死。此时,法警将两人劝说出了法庭。出了法庭后,两人又高声叫骂,一名电视台记者上前拍摄时遭到其粗暴阻拦。 案情回放:2003年2月18日晚11时许,武洪刚与一名同事吃过晚饭后,来到龙泉镇星光大道草坪坐着聊天。石必军和3名男子忽然走过来寻衅滋事殴打武洪刚,并抢走武洪刚同事报警时的诺基亚手机。武洪刚为了夺回被抢的手机,与手持刀、棍的4人厮打起来,最后石必军等4人四散奔逃。武洪刚在追上手持刀棍的石必军后与之搏斗,并将石必军的脖子卡住致其死亡。武洪刚为此被公安机关刑拘,后被区检察机关控以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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