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温情但不要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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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5: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鄢烈山 读了8月1日《报刊文摘》上《“我上大学咋就这么难”——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自述》后,觉得蛮不是那么回事:该生有兄弟姐妹五个,弟弟今年要上重点高中(又将上大学,没读职业中专),妹妹在上中学……别说她家是农家收入低,就是城镇人家,除了大款中款,有多少父母能负担得起五个孩子这种上学的费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虽然早已立法 超生不是孩子本人的过错,孩子的处境值得同情,有好心且有余力的人愿意资助他们上大学,当然是好事。富有同情心是可贵的,但是滥情就不好了。媒体不分青红皂白,逮住一个贫困生题材就炒,这种煽情是不负责任的:滥用了人们的同情心,模糊了一些政策界限,也膨胀了一些超生户孩子不切实际的幻想,乃至强化了他们对社会不尽合理的抱怨。 我赞成冯越先生的观点,他认为超生的孩子没有责任,他们的父母却应该承担超生后果。当今社会仍是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子女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就是明证。超生孩子作为家庭成员分担家庭经济困难的后果是理所当然的。 中国面临的最大困境是计划生育晚抓了一步而人口膨胀。多一个人就多占用一份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其中包括教育资源。所以,现在国家要对超生户征收社会资源占用费。国家允诺对独生子女在入托、上学等方面予以种种政策倾斜,也是想用调控社会资源占用份额的方式做杠杆引导各个家庭的生育选择。国家之所以没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对超生、非超生子女实行差别对待,那是因为义务教育属公民素质教育,人人应当完成;而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学费就是门槛。计划生育户孩子少,负担相对轻,其子女可以捷足先登,这正是我们的国家期望的一种社会“导向”。这篇文摘的最后说,上述文章中那个女孩景艳梅家中最近发生的不幸,已引起东北师范大学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校领导表示,该校绝不会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也许是景艳梅的父亲不堪众多子女念书的重负而服毒自尽,引起了人们的悲悯,东北师大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对景艳梅给予格外关照,作为特殊个案这样处理可以理解,如若是用纳税人的钱即财政拨款的办学经费来特别资助这样的贫困生,我以为缺乏充足的理由。因为办学经费就那么多,招生规模就那么大,优待了某个人就亏待了别人。 靠煽情发起捐款活动只能解决极少数贫困生的入读问题,而最现实有效的办法,除了帮助贫困生勤工俭学筹款之外,当属申请和发放助学贷款。银行有大笔款子积压在金库,而考上大学的贫困生却不能充分利用这些贷款完成学业。究竟是哪些环节有问题?是“社会信用”问题吗?如果是,难道就无法理顺吗?大河报2003-08-09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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