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刑事宣判执行大会 一批重案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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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6:3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孔献之)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刑事宣判执行大会,对4宗涉及抢劫、故意杀人犯罪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作出终审宣判,在深圳抢劫杀人的香港人郑某等一批罪犯会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4岁的香港人郑某在短短一周内就接连在深圳犯下两宗血案。2001年8月7日晚10时许,郑某来到福田区皇岗村的一间发廊,提出要与发廊女瞿某进行嫖宿 同年8月14日,郑某认识了外来女青年周某。同月16日,郑到周的住处,趁周不备,将周头部按入盛水的桶内致其死亡。郑抢得周某的几十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 作者:记者吴涛 通讯员孔献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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