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毒糖果”事件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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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国实习生曾小曼)8月1日,重庆綦江县法院对“学生糖果中毒事件”(本报6月7日报道)作出一审判决,贪图蝇头小利出售过期糖果的肖阳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罪名是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 今年5月30日,綦江大罗小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160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此事经本报曝光后,有关领导专门就此事件作出批示,要求重庆市有关部门一查到底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8日,大罗中心小学为庆祝“六一”儿童节,决定购买糖果发给学生。29日,该校一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在大罗街上张标贵摊位购买“红双喜”牌酥心糖。张见摊上货源不足,电话告知在打通镇的丈夫肖阳华,要求准备20袋共50公斤糖果速送大罗。肖在准备糖果时发现“红双喜”数量不足,为了保住这桩生意,在明知已超过6个月有效期的情况下,用3袋杂牌酥心糖凑足数目,托人送往大罗。大罗中心小学于次日上午将糖果分发给全校312名学生,部分学生食用后出现头痛、腹痛、乏力、发热等中毒症状,有160名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 6月8日,肖阳华、张标贵夫妇被逮捕。7月22日,綦江县检察院以肖阳华涉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向綦江县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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