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结新欢抛弃少妻 女方生活顿陷窘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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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0日12:0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叶子) 住在芳村南昂村北胜坊的阿芳,3个星期前其年逾七旬的丈夫与一名女子带着家里的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存折等重要财物离开后再没回来。阿芳的生活顿时陷入了窘境,连供子女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七旬丈夫携新欢出走 今年31岁的阿芳是韶关人。说起丈夫与人出走的事,阿芳泣不成声。 结婚前阿芳在深圳打工,遇到了当时60多岁的台湾古董商梁全(化名)。梁全对阿芳很体贴,不久两人结婚。夫妇在广州芳村买房定居,育有一子一女。阿芳一直在家带孩子。两人10年一直过得不错。但后来丈夫态度发生变化,老挑剔她不会持家,今年春节还与她大吵一场,把她打伤。阿芳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回家后发现丈夫和一个女人同住。梁全不许阿芳见孩子,也不许进门,她只好在外借宿。6月,阿芳的妈妈、姐姐到广州来给外孙过生日,发现她的境况,十分惊讶。阿芳亲人不断谴责梁全,一天夜晚梁与那女子忽然收拾了行李离开,再也没回来。阿芳曾多次拨打丈夫手机,对方没有回应。记者也拨打了阿芳提供的手机号码,提示音说该手机已关机。 生活无着子女没饭吃 阿芳回家后,发现丈夫不但带走存折,还带走了结婚证、房产证、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以及大部分两人的合照,还报停了电话。她想到法院起诉丈夫,但又缺乏相关证明。 由于阿芳一直没有工作,梁全一走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她只好把孩子送回老家,自己找了一份钟点工的工作。 阿芳的近邻张阿婆告诉记者,阿芳丈夫年纪跟自己差不多。前些日子她见他带了个年轻女子回来,两人出双入对,十分亲密,却不见阿芳的踪影。她问阿芳的小女儿是不是有了新妈妈。小女儿苦着脸说“别问了”。 寻求法律援助可维权 当地居委对阿芳十分同情。居委会黎主任说,目前阿芳的处境很困难,想打官司却拿不出重要的关系、财产证明。居委给她开了居住证明,其他证明则需要到档案局申请。 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的黄淑美部长说,在年龄悬殊的婚姻当中,“少”告“老”的情况较少见。她建议,如阿芳与丈夫是在内地结婚,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会有相应的记录。阿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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