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民警送越南离家四年的少女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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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5:39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一位17岁的越南籍少女因与父亲闹矛盾跑到家乡省城,在流浪时她被一妇女相中,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偷渡到中国南宁,在中国的4年内,她先后被拐卖了4次,后来被人送到济南的一家饭店打工。日前,在市中区公安分局民警的护送下,这位越南籍少女终于踏上了自己阔别4年之久的越南国土。 7月24日上午,市中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接到党家庄派出所电话,称有一名越南籍 在派出所,民警见到了这位越南籍少女,她没有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但能听、说汉语。经询问:该女孩叫阮氏容(音译),1986年12月10日生,在越南的住址是越南福寿省超江县辽良区第三队,父母都是当地农民、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1999年7月的一天,阮氏容与父亲闹矛盾,父亲失手打了她,她便赌气从家乡跑到福寿省省城。阮在省城流浪时碰到一个不知名的妇女,该妇女问她愿不愿意到中国工作,并称可以帮助她在中国找到工作。当晚,该妇女叫来一名男子,并由这名男子将阮氏容(另有两个与阮氏容年龄相仿的越南女孩)偷渡到中国南宁,以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当地一个40多岁的男子,两人共同生活一年左右。2000年7月,阮又被先后辗转卖给了3名男子。后来阮氏容被广西一家歌舞团收留,并跟随歌舞团演出。2003年1月,阮氏容被该歌舞团中的一名被称做“阿辉”的男子送到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附近的一家饭店为客人跳舞表演。“阿辉”离开后,阮氏容被该饭店收留,继续干服务员。2003年4月份,阮氏容离开该饭店,又被党家庄镇另一家饭店收留,继续干服务员至今。今年7月24日,阮氏容想家心切,跑到党家庄派出所求助。 阮氏容在未持任何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越南偷越国境进入中国境内,先后被拐卖4次,在中国停留已4年之久,已构成非法入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根据有关规定,民警对她进行了调查。在确认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后,民警决定将其遣送回国。 日前,经上级机关批准,阮氏容在市中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和党家庄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从济南乘飞机到达云南昆明,在云南边防部队的协助下安全踏上了自己阔别4年之久的越南国土。(张涤孙悦郝楠 王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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