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受理微利房申请 弄虚作假者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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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6: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向鹏通讯员裘颖颖实习生李洪)记者昨天从市住宅局获悉,从今天起受理社会微利房申请,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该局将追究相关责任。 市住宅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及家庭收入核定表。按照规定,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在深圳市内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无自建私房、集资房和建房用地;申请人三年度家庭年收入平均必 市住宅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了防止申请人弄虚作假,申请人填报申请登记表及家庭收入核定表必须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核准,如属待(失)业由街道办事处核准,再由市住宅局最后核定。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处罚条款处罚。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据悉,此次社会微利房受理申请时间将持续到本月22日(星期日除外),申请地点在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附楼二楼市住宅局售房中心。 本月8日起,社会微利房申请表开始发放,仅当天发放申请表逾4000份,而本次社会微利房房源只有1471套,供求关系较紧张。 作者:记者郑向鹏通讯员裘颖颖实习生李洪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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