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制度保障“直通车”高效运转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出台《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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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6: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冯杰)“各业务受理中心均增设一个‘直通车’办文窗口;所有‘直通车’项目来文加贴‘直通车’办文标签;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将‘随到随办、从速快办’。”记者昨日从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结合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该局制定的《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日前正式出台。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根据市政府已确定的“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大企业名单”,不管其业务大小(房地产项目除外),只要涉及该局职能,均依本办法办理。 为此,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专门成立了“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由该局局长亲自担任组长。此外,该局与下属的各分局业务受理中心均增设一个“直通车”办文窗口,对“直通车”项目来文专项受理。 为确保“直通车”的高效运转,《实施办法》还明确了“直通车”项目办理责任制、会审和联审办文制、“直通车”预约服务制、专项督办及定期反馈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共五大制度。 《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文件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及承办人均为责任人。因责任人过错而影响“直通车”项目办理的,根据过错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作者:记者冯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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