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三年重交初装费》追踪·重新交费有利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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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6:36 江南都市报 | ||
南广网络称,对办理了报停手续的用户重新开通只须交报停、启用费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桑志罩、叶波、实习生王小娥、辛勤报道:本报8月8日《停用三年重交初装费》一文刊发后,南昌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简称南广)立即联系上记者,就初装费一事作了解答。 南广:交初装费对用户有利 南广解释说,重交初装费属网改前遗留历史问题。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在网络改造前,用户的有线电视收视费为108元/年,而改造后则为156元/年,网络改造将在今年10月基本完成。用户因各种原因较长时间无须收视电视信号时,可向有线电视部门申请报停。未缴费而又未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网改换证过程中要求补缴收视费用。“至于三年未交收视费的用户则按优惠初装入网的办法办理(三年的收视费高于优惠初装入网费)。”办理了报停手续的用户,重新开通只须交纳报停、启用费。 南广表示,如确因长期外出,又未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在取得相关证明,经核实后,公司仍作报停用户对待。从今年6月开始,南广针对收费作出新规定,两月之内因外出未及时办理报停手续、停止信号传输的用户,恢复信号时,按恢复信号日收取收视费。 用户:没有收看怎么交钱? 与此类似,南方电动工具厂的职工来电反映,由于厂里效益不好,该厂有线电视用户长时间交不上费用,1998年下半年,南广将他们的有线电视接头上了锁。这一情况维持了几年。最近南广打电话来,说该厂用户要补交1998年至2003年的所有费用,才能开通有线电视。职工们认为,上锁后的费用不应该由他们支付,因为他们自上锁之日起就没有看过有线电视。而南广则不这么认为,理由是该厂职工未曾办理报停手续,所以必须交纳1998年至2003年的费用。 律师:未接受服务无须交费 对于没有接收有线电视却要收费的行为,江西阳明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没有接受服务或购买某种商品,则不须付费。即便是有相关的约定,如果约定有失公正,或者是以损害一方利益为前提的,则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没有接收有线电视而收费的行为有失公正,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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