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重点优先就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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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6:5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哈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 据介绍,凡在各区、县(市)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三等伤残军人,享受定期补助金的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均应纳入本地区医疗保障范围。各区、县(市)指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定点医院,要落实医疗管理责任,实行挂牌服务,建立医疗档案,实现重点优抚对象优先就医。各区、县(市)政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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