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掀飞居民房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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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8:09 潇湘晨报 | ||||
事由:大风掀开居民房顶 8月3日下午4时许,株洲市刮起的狂风给市民带来了清凉,但是,家住株洲市芦淞区织布厂新3栋8楼的6户居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场突来的大风将他们居所的牛毛毡房顶掀飞了。大风过后紧接着就是大雨,住8楼的黄光明先生说,当时下雨后他家房间里进的水都淹过了他的脚背,家具全都被浸泡在水里。现在他就怕下雨,如果下雨他家连躲雨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因为这个事情他爱人现在已经住到娘家去了。 由于8楼直接被雨水淋灌,也殃及到住在7楼的居民。家住7楼702的余倩倩女士说,因为8楼进水,使得她家的天花板四边也进了水,下雨时水流就像瀑布一样从她家的房顶四周泻下来。余女士说,她家的“受灾”情况相对于7楼其他人家还算轻的,706户的人家连衣柜里面都渗进水了。 住户:厂方应负起维修责任 事故发生后,余女士等几位受事故影响的居民认为,织布厂因对事故负责。8月5日,厂里决定负责支付修复房顶的工钱,6户居民共3000元,但由于厂里目前资金困难,需住户自己先行垫付,其余的工本费由居民自己承担。 余女士说,她们与厂方签住房协定是1998年7月,于当年9月搬进来,当时规定房子的保修期限是5年,因此厂方应该担负起负责。关于房产证,余女士的女婿谭铭先生说,1998年厂方是以商品房的合同和商品房的价格卖给他们的,但是厂方要给他们集资房的房产证,当时大多数居民都不同意,至今还有部分居民没有房产证。 厂方:房顶的保修期已过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株洲织布厂周厂长。周厂长说,这起事故厂里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这房子已经建了5年,其对房顶的保修期已经过了;另外这些房子原来是用来建隔热层的,因而卖给住户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同时在这其事故发生后,厂里立即下了通知,承担了修缮房屋的工费,但因厂里资金困难,修缮房屋的工本费就应该由住户自己出。现在,6户人家已经有2家交了工本费,房屋就修缮好了。但其余4户人家说要追究责任的问题,而一直没有缴纳工本费。所以房屋没有修缮好。 本报记者 刘少龙 实习生 毕余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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