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放宽生育二胎的女方年龄和间隔时间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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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8:38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刘江李珍玉)日前新修订的将于九月一日实施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 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九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只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等等这些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四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二十八周岁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漪表示新出台的条例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保护和尊重公民的权益并且强调了政府的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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