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刑事被告受审摘掉手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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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1:51 新闻晚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继今年3月推出给犯罪嫌疑人戴头罩之后,北京市一中院再次推出最新举措:所有刑事被告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一律摘掉手铐。法警在押解时严禁摁头、束颈和推搡。从今天起,市一中院旨在规范法警文明执法的十条《司法警察文明执法守则》开始正式实施。 8月8日,新规定传达的第二天,北京市一中院法警率先执行。当天一早就下起了雨。 这次开车的是一中院法警支队警务大队长王璐。一路经过五环、京昌高速等路段,王璐一直没让大家“享受”到警车鸣笛呼啸而过的“威风”。王璐说,因为出发得早,这路还算挺顺,不到必需,基本不使用警笛。 到了看守所,记者在门口等待法警进去提人。大约20多分钟后,两排人出现了:一排是头戴黑色布罩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只有眼睛和嘴露在外面,手被铐在背后;另一排则是法警,戴着白手套,握着犯罪嫌疑人的肘部,以防意外。 等嫌疑人都上车后,一名法警问道:“有没有晕车、有病的?” 有一名嫌疑人报告说晕车。于是,法警把他的手铐改铐到身前,并给了他一只塑料袋。 押解车内前后分为两间,中间有一扇带栅栏的窗。法警坐在前面,嫌疑人则坐在后面。一路上,几位法警不时回过头去,观察后间的动静。 平安到达法院后,犯罪嫌疑人被带到了暂押室。一进入暂押室,法警们依照新规定解去了他们的手铐,让他们在长椅上坐下。黑头罩也被摘了下来,由犯罪嫌疑人各自保管。 据悉,在法庭上给刑事被告人摘掉手铐脚镣等械具,在本市乃至全国法院都是第一次。有关人士认为,此举充分体现了对被告人格和尊严的一种尊重,在执法文明的进程上迈出了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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