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有些道路脏乱严重,市政部门答复未移交的道路管不了——本报讯纵横交错的市政道路构成了我们这个城市的风景,可道路建好后,管理和维护工作未必都移交给了相关管理部门,少数未移交道路也因此经常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未移交道路为何会遭遇管理尴尬?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问题:污水横流究竟谁管近日,莲花广场物业公司周女士拨打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反映,莲花广场两幢35层高楼门前的一条道路下水道严重堵塞,污水四溢给附近居民带来不便。“找了好多部门都说不属他们管,究竟属谁管我们都被弄糊涂 了。”记者在现场看到,污水从几个井盖附近漫了出来,有的还顺着倾坡流向了主干道。莲花大厦门前的一块空地上,污水甚至已积成了一个小水潭。周女士说,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差不多一周了。原本管理处以为只要联系几个工人疏通一下就可以了,可请来的工人查看完现场后说,下面堵得很厉害,单靠他们几个人根本没法解决。于是,管理处又转而求助区环卫处等市政部门,得到的答复均为:该路不属于市政道路,市政部门没有管理权限。症结:遗留问题多依法管理难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的市政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包括莲花广场门前的道路在内,莲花片区多数道路属于片区内的支路,建设单位不是市政部门,建成后也并未向市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因此对这些道路的管理状况他们并不知晓。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市政设施的建设是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的。岛内主次干道多数是由市政部门和公路局建设,少数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区等单位建设。莲花片区是由东区开发公司建设的,由于当时既没有设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又未连同道路建设图纸和资料一起移交给市政部门,因而造成了现在这种出了问题无人管理的状况。除了莲花片区外,在枋湖片区、江头片区也存在类似情况。1997年8月28日通过的《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分别纳入城市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开发区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据了解,目前我市居民小区市政设施管理欠账的历史遗留问题仍有不少,它们大多是早期由东区、特房、特工、筼筜、住总等几大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政府开发建设的,建设单位已完成了开发使命,而相应的管理机制并未建立起来,路灯、排水、绿化等问题屡屡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出路:模式有两种鼓励市场化市政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尽管这些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但也会进行适当维护。为彻底解决这些地块的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政府已经投入巨资,由市城管办牵头,先后对湖滨片区、槟榔小区、振兴新村等小区进行了大规模综合整治,部分小区的主要道路已经纳入市政部门管理范围。目前,我市由政府开发建设的较大社区,在解决市政设施管理上一般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湖滨片区、槟榔小区模式,它们开发建设年代较早,且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由政府重新投入资金进行整治后,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与市政主次干道相连的小区主要道路全部移交市政管理处负责管理;第二类是岳阳、金鸡亭、金尚、前埔南北区等小区,设有物业管理公司,仅将路灯移交市政部门管理,道路全部由小区自行管理。市政管理处负责人认为,第一种模式是由于历史原因不得已采取的办法,不仅政府的财政投入较大,而且小区内支路无法管理;第二种模式符合市场化模式,可以更为有效地解决这类小区的问题。左图:莲花广场门前这段不知名的道路,下水道堵塞污水溢出无人过问。右图:谊爱路路面破损厉害,可维护人员不见踪影。
卢士阳 摄影(卢士阳 傅清音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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