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管帐 儿媳欲吞百万存款 两次起诉 老汉讨回七成家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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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14:4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苏州消息:年近六旬的张老汉把自己一辈子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100万元存款交给儿媳妇保管,却有去无回——儿媳不肯还钱了。为此张老汉先后两次到法院起诉,历时2年3个月后,老汉最终拿回了近70万元。 现年58岁的张老汉开厂做生意有二十来年了,也积攒了不少家产。1998年6月,老伴因故身亡。几番思量,张老汉觉得儿子小军过于老实,儿媳王某聪明伶俐,对自己也挺孝顺, 2001年三四月间,张老汉因生意需要向儿媳妇要求返还钱款,但王某共两次将婆婆名下的20.5万元给了公公,余款未归还。同年4月28日,老汉起诉至虎丘区法院,要求儿媳王某返还尚余款项795246.30元。后经协商,张老汉于10月16日撤诉,并提取了被冻结的16万元存款。 撤诉以后,儿媳妇王某仍拒绝归还余款,而且张老汉还得到一个让他大惊失色的消息:王某正在办理出国手续!老汉急忙于2002年1月第二次起诉到法院,申请法院对王某下达限制出国的通知和调查取证申请。经过承办法官长时间的多方调查,到银行等多家部门查阅了大量的原始会计凭证后,发现被告王某将丈夫小军名下的农业银行国债、工商银行储蓄存单、建设银行的国债以及她自己名下的某工业公司欠息单变现,共计金额为478585.26元,余款无法查明去向。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王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张老汉478585.26元。王某提起了上诉,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张老汉31万元了结纠纷,老汉总算先后共拿回了近70万元。 (高岩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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