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运输公司频发交通事故,被公告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乘他们的车,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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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4: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8月9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公告,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第一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漯河市宏远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安全生产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乘坐车辆出行时对这些公司的车辆慎重选择,相关单位与这些企业合作时也要注意其安全信誉。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对生产安全不达标企业进行的公告。 今年3月12日,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客运公司驾驶员乔力,驾驶豫S05298大客车行至107国道郾城县境内时,采取措施不当,翻入路边沟内,造成3死8伤。今年以来,该公司就已发生14起特大责任交通事故,造成24人死亡,32人受伤。 今年1月16日,洛阳市第一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苗纪民驾驶豫C34022东方红大货车在省道103叶县境内违章行驶,追尾停放在路边的货车,造成3人死亡。2月5日,该公司的豫C31063东风货车在伊川县境内因违章超越中心线行驶,与一拖拉机相撞,造成4死5伤。自今年1月份以来,该公司已发生交通事故4起,造成10人死亡。 今年7月27日,洛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三十八分公司(亚都运输公司)驾驶员张崇阳驾驶东风自卸大货车,在洛(阳)宜(阳)公路与一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今年以来,洛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6起,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今年6月29日,漯河市宏远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驾驶员刘海水驾驶大客车违章行至漯(河)西(华)公路处与一货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22人受伤。漯河市宏远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自1月份以来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5起,造成10人死亡,26人受伤。 (记者 李敬欣 实习生 蔡建华)大河报2003-08-12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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