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员吃3万元回扣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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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7:11 大连晚报 | ||
材料员吃3万元回扣被判刑通讯员王一凡本报讯8月6日,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法院一审以王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王某退赔赃款人民币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王某原系大连铁道公司某段材料员,负责该段机电产品及设备修配所用材料的计划、采购、供应等工作。2001年9月至同年年底,王某在为本单位购买大连某公司机电产品过程中,先后3次收取该公司经营人黄某送其的回扣款,计人民币3万元。王某收受回扣款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单位,而是将3万元全部据为己 (来源:通讯员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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