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调解劳动纠纷案 受伤民工获偿10万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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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7:41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楚明通讯员李纯)昨日,因工致残的大冶民工陈登云拿到了10万多元的补偿金。一起由工伤事故引起的劳动纠纷案,经大冶市法院细心调解,责任公司与受伤民工和气协商,终于得以妥善解决。 去年8月30日晚,地处大冶的黄石市新世纪水泥有限公司一口立窑倒塌,正在作业的陈登云被灼热的水泥熟料烧伤。陈住院治疗62天,公司支付医疗费14万余元。伤愈后,陈从公 今年4月,陈登云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责任公司赔付陈登云13万多元。公司方不服,向大冶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没急着判决,办案法官本着既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又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多次召集双方,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化解工作。7月,“多一份真情就少一些纠纷,多一份理解就少一些争执”的劝说,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责任公司一次性补偿陈登云10.1万元。昨日,这笔补偿金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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