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通缉”肇事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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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9:4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海涛实习生王莉骑车途中被人撞伤,肇事者中途借口逃逸,在几次找其单位和当地公安部门解决问题未果时,右腿骨折躺在床上一个多月的受害者,无奈通过媒体在全省范围内“通缉”肇事者冯某。 7月10日12时左右,陕钢厂下岗职工胡先生,骑自行车沿西安市火炬路自南向北骑行至中段时,被对面骑自行车快速左拐回单位的西安上光仪器仪表公司职工冯××撞倒。51岁的 从胡先生入院治疗、7月15日强行出院到现在卧床休养,已经一月有余,可肇事者冯某及其单位至今未踏进胡先生家门一步,也未在住院期间有过任何善意的表示。据胡先生讲,“上光”公司是在事发当日,由其领导出面和肇事者一起将胡先生送到建材医院,并借给伤者1000元用于治疗,之后对此事再也不闻不问。理由是冯某出事是在下班时间,且其上班尚不到10天,在试用期内,责任应由当事人负。记者从该公司韩经理处了解到,现在此人已不在这里上班,去向谁也不知。 事发后,胡先生曾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也到冯某租住的田家湾三组找过他却未找到。因此为治病负债累累的胡先生情急之中,想出通过媒体“通缉”肇事者的“下策”。 “通缉”:冯某,男,1976年生,陕西华阴市人,现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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