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街头一妇女“卖”身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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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9:49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特派盘锦记者任传运报道 头上插根草,面前放张纸,人们看电视剧的时候这种卖身的场面经常能见到。然而8月9日下午,在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转盘附近竟让人们看到了一回这样的场面,一位妇女在街头竟然摆出摊子“卖”自己和女儿。 当日下午4时40分许,记者接到热线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在街边报栏后面围着一大群人,记者挤了进去,见到地上坐着一位年约30多岁的妇女,怀中抱着一个小女孩,孩子的模 宋姓母女的“卖”身引来了一位有意“购买”的人,该男子四五十岁,该女子在看过之后,摇了摇头,表示没有相中该人,“买卖”便没有达成。周围群众对该女子的行为议论纷纷,但大家都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很不妥,因为从该女子那里大家隐隐约约都听出来了是什么意思,该女子无非是想找一个人能帮她还债,她就肯和出钱的人过日子,人们都觉得该女子这种做法实在有些荒唐。看到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在母亲身边玩乐,人们无不对孩子的将来感到担忧。直到下午5时30分许,闻讯而来的警察将母女二人带走,这场“卖”身的闹剧才暂时收场。 从宋姓女子那里记者得到了其前夫王某的电话,记者和王某取得联系,当王听说了前妻“卖身”和“卖”自己女儿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惊奇。王告诉记者,他和宋姓女子之间的事就像一个故事,故事中曲曲折折,说不清道不明。去年他们离婚时,当时并没有定下孩子归谁抚养,孩子就由其母亲带着。因为母女俩无处可去,所以他在海城的房子仍然由母女俩住着。他很喜欢这个孩子,隔三岔五也给孩子一些抚养费。前两天,前妻突然带着孩子来到盘锦。8日下午,前妻“逼”着他签下两张协议书后就离去了,却没想到她竟然摆出摊子“卖”自己和孩子。 就在记者采访王某时,带走母女二人的警方和王某取得联系,协商处理此事,而王某回答说,既然已经离婚了,她是死是活想做什么都与他无关。 昨日上午,记者又来到当日母女“卖”身的地方,没有见到母女俩。经多方打探,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9日晚上,母女二人又再次返回到原地,晚上8时多,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出价3.5万元将母女二人“买走”。记者试图寻找该男子,终未果。 编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这件奇事听来却让人十分心酸。该女子的行为虽似征婚,可因其冠之以“卖”,与金钱搭上关系的这桩“婚姻”也变了味。不知她想过没有,她这次偏执的行为虽可暂时让她脱离债务的困扰,可将来她的生活会幸福么?更为可怕的是,女儿的成长历程也会因此蒙上挥之不去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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