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停车场下月起统一标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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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昨天起开展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林翎,通讯员 尹春蕾、赵树田报道:从昨日起,广州市交委组织各区、县级市交通部门联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开展持续2个月的全市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这是6月15日停车场归口市交委管理以来,首次由多部门联合举行的停车场整治活动。 本次停车场专项整治包括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营业性停车场,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混合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包括实施备案管理的摩托车、单车停车场)必须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显眼位置悬挂交通行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和价格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牌,具体悬挂要求应当符合《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 目前为止,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共有924家。还有一部分持公安交警核发标志牌的停车场,没有到交通部门登记。市交管总站有关负责人提醒这部分停车场业主,原使用公安交警核发标志牌的停车场,要求在9月1日前换成统一的标志牌。 据介绍,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停车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价格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建立黑名单,作重点监控对象。 昨天,联合执勤队员来到天河腰岗小区停车场,停车场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据停车场负责人说,物业管理公司在7月31日退出该小区,目前由居民自发组织收取停车费。腰岗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这里是小区的一条路,根本不是停车场,现在车越来越多,居民意见非常大。执法人员要求腰岗小区停车场限期整改并尽快办理有关证照。 在天河区车陂北街智景花苑停车场,只见在进门处张贴了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明码收费牌),但是无法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按规定,应该扣缴明码收费牌。在物价部门的要求下,智景花苑停车场拆除了明码收费牌(见左图,朱文海摄)。 记者在智景花苑停车场看到智景花园停车场自制停放凭证,上面写明:本车场仅提供泊车位置,车辆外观损坏和车辆丢失与车场及管理处无关。市交管总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白云区新濠畔万豪鞋材有限公司停车场,余先生向市交管总站投诉白云区新濠畔万豪鞋材有限公司停车场乱收费。日前,余先生在该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不足一小时,按规定应该收5元。但是余先生向停车场索要发票时,停车场却坚持收取10元。记者们假装成普通车主,开车进入该停车场。当记者问收费员停车多少元一小时,收费员摆摆手说这个地段比较旺,10元一小时,并可开发票。联合执勤人员发现这个停车场不但乱收费,而且无任何合法证照经营。 (林翎 尹春蕾 赵树田)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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