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杀鼠剂将统一标识定点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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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4:48 青年时报 | ||||
浙江省10部门联手“清剿”毒鼠强 市民举报最高可奖5000元 时报讯 毒鼠强制造的人间悲剧时有发生。昨日,《浙江省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至全省各地,清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开始。 年内清除毒鼠强 整治对象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四亚甲基二砜四胺(即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胺、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 此次整治将从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计划在年内规范剧毒杀鼠剂的市场秩序,彻底消除毒鼠强危害。 农业等10部门联手 日前,国家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清缴毒鼠强,浙江省为此也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小组由农业、公安、工商等10大部门组成。此次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其他9个部门各司其职。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依法对杀鼠剂生产企业的许可及其生产行为监督管理,对杀鼠剂经营单位备案等;省公安厅负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毒鼠强行为,收缴毒鼠强等非法产品,并配合捣毁生产、销售毒鼠强的“黑窝点”等;省工商局依法对杀鼠剂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取缔非法经营单位、摊点,严肃查处相关经营者、商贩等。 为避免二次污染,收缴的剧毒杀鼠剂将统一由省环保局处理。但有关部门表示,处理剧毒杀鼠剂是一大难题。据透露,处理一吨剧毒杀鼠剂竟需花数百万元。 定点销售统一标识 由于剧毒杀鼠剂的高利润,为避免打击,不法分子往往通过非法渠道直接销售给农户。省农业厅一位负责人说,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将设杀鼠剂定点销售专柜,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杀鼠剂产品也将使用统一标签和标识。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制订《浙江省杀鼠剂经营资格和统一采购发放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灭鼠和城乡统一灭鼠机制。这样,杀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都将更加规范。 举报毒鼠强有重奖 各地还将建立举报剧毒杀鼠剂奖励制度,经查实后,根据举报案件情节和性质,对举报人给予200元-5000元的奖励。我省统一举报电话为0571-86045970,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 正在生产、经营、使用剧毒杀鼠剂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上缴有关部门。如未主动上缴,一旦被查后将从严处理。时报记者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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