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 林业部门答复:不提倡,需办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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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5:49 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11日讯(记者 王莹实习生葛绪磊)“我家住一楼,有个不小的院子,能养两只孔雀吗?”“我们能养只梅花鹿吗?”……面对读者关于私人能否养殖较温顺野生动物的提问,林业部门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这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济南人产生了将部分较温顺的野生动物当作宠物来养的想法。对此,济南市林业局森保站的有关人士说,有如下三种类型的野生动物不允许家庭驯养 市林业局的有关人士表示,普通家庭一般不具备养殖野生动物必需的驯养技术,场地也较难把握。同时,把天性自由的野生动物驯养在家里,对动物未必是件好事,因此对饲养野生动物当“宠物”的做法,林业部门并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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