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义勇为保安养病时被开除 状告物管索赔4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6:3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12日电海口市一名保安人员朱永扬在海南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为保护住户汽车与窃贼搏斗,伤势严重被迫动手术将脾脏完全摘除。但是,这名保安在养伤期间,却被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朱永扬于7月28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宝×物业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赔偿经济损失447188元。 斗歹徒受重伤 养病中被开除 朱永扬称,2002年6月30日晚1O点半,自己在值班时发现两个陌生男人《事后得知两人叫赖文峰和云杰)用钥匙在开一住户琼AO1746蓝鸟车车门,他冲上前阻止,却被对方殴打,造成颅骨骨折、脾破裂等多处受伤,经医院手术脾脏完全摘除。 朱永扬说,住院期间,宝×物业公司以他人伤害为由拒不付医疗费。他出院疗养期间,该物业公司多次通知他返岗上班,不上班就解聘。他只好每天在妻子陪同下带病上班。上班期间由于身体没有完全恢复,多次生病,只好请假。宝×物业却以旷工为由把他开除。 据了解,朱永扬因工受伤后被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七级。今年4月27日,朱永扬还被海口市龙华区综治委作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500元。2002年8月,两凶手(赖文峰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云杰判处3年,缓刑4年)先后赔偿朱永扬108000元。 公司:尽到责任按规解聘 宝×物业公司一负责人说,朱遭受他人殴打致伤治疗期间,公司替其垫付1800元医疗费,补贴1O90元,借给他律师费3000元。今年1月17日,朱永扬在没有写请假条,也没有出示医院休假证明和领导打招呼的情况下连续旷工17天,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故作出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 这位负责人说,朱永扬已从肇事者那里获得108000元的赔偿,他无权再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申请仲裁败诉 状告物业 今年3月17日,朱永扬向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申诉书,请求裁定宝×物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并支付总计379893元的各类费用。6月23日,仲裁委作出裁决(海劳仲裁字(2003)047号):维持宝×物业解除与朱永扬的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公司为朱永扬补办2001年6月21日至2003年1月17目的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 朱永扬对此裁决不服,于7月28日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递交劳动争议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海劳仲裁字(2003)047号裁定书,判令宝×物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属违法,同时依法赔偿原告各类经济损失447188元。 法院将于8月20日开庭审理此案。(来源:海南特区报)(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