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渔胡大厦小区物管擅改规划 花园改作停车场 公厕变脸成饭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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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1:53 重庆晚报 | ||
“物管擅自拆除小区花园,改做停车场,把公厕改成门面出租经营饭馆,整个小区被搞得乱糟糟、闹哄哄。” 昨日,接到侯先生投诉,记者赶到巴南区鱼洞镇渔胡路采访。渔胡大厦小区内,B座前仅剩十多平方米的花园,比售楼书中标明的少了一半多。A座、B座之间,停放了三辆货车。 指着小区内的停车场,侯气愤地说:“这以前都是花园,晚上有很多人下来耍。现在一到晚上,车多得很,最多时达三十多辆,业主过路都要拐弯。每到半夜,许多人被喇叭声惊醒,恼火得很。” 据了解,停车场由小区物管开办,每辆车一次收五块钱,停车包月的,收40到80元不等。每月也收不了几个钱,但小区却被搞得乱七八糟。 “原来是出‘货’的,现在变成进‘货’的了。”住户游先生戏言小区原公厕改建饭馆。进得饭馆,昔日蹲位痕迹依稀可见。游还说,厕所一堵,业主们平时均感不便。就连饭馆郭老板也称,没了厕所,内急时要走很远,很不方便。郭称,他每月要向物管缴150元租金。 侯介绍,开发商——三峡建司曾在售楼书、相关广告中准确标明小区花园、公厕。待售楼完毕,开发商摇身一变,成了小区物管。今年4月,物管擅改公共设施。为此,侯等业主多次向物管负责人吴某询问,答复是:“开办停车场收点费,以弥补小区清洁费用。” 记者与游先生来到物管办公室,一女士玩着电脑纸牌,对业主的问题懒得搭理。游称:“小区成了停车场,散步没地方,晚上吵死人,瞌睡也睡不好。”该女士没好脸地说:“多睡一会儿,就睡着了。那么大一个坝子,还不够你逛嗦?” 巴南区房管局物业科刘科长说,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企业要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共同部分的用途,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利。 刘科长表示,将责令物管整改。 陈林 实习生 徐颖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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