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3岁语文老师:我不要道德 我要安乐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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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5:12 四川新闻网 | ||||
-不愿让心爱的学生看到自己面对死亡时的狼狈相,不愿再拖累家人让他们活得没有一点快乐…… -33岁的语文老师渴望“安乐死”,但他的想法被医院断然拒绝,寻死不能的他在病床上不断问——— 昨日,记者从华西医院得知,一名肝硬化患者向医院提出“安乐死”要求,但被院方“断然拒绝”。据悉,这名“寻死”男子是绵阳一中语文教师唐昀,年仅33岁;这几日他在病床上不断问:不能安乐死,我能怎么样死去呀? 四年重病“我已没老师的尊严” 昨日下午,记者在华西内科住院楼见到唐昀,他脸色蜡黄,骨瘦如柴,妻子正给他喂药。唐昀告诉记者,他是绵阳一中的高中语文老师,自1999年患肝硬化后,肝脏代谢功能丧失,4年内6次复发入院,身心受到巨大折磨。每次发病,他的肚子肿胀得像面鼓,里面全是积水,有时呼吸很困难,现在只能进流食,连水果都无法享用。另外,得病后,他再也无法站上心爱的讲台,这使要强的他心理上无从慰藉。生病以后,常常有大量的学生来到病榻前探望老师,甚至有学生多次从绵阳赶到成都探病。但因为病痛,他已经越来越没有一个老师的尊严了。他不愿再让学生看到自己老师面对死亡时的狼狈相。他希望轻松体面的生活在世界上,如果生不如死,他宁愿有尊严地死去。 不愿拖累家人“我愿尊严地自杀” 唐昀表示,寻求安乐死并不是一时想不开。他从第二次发病,得知自己将终身与医药为伴开始,就考虑过自杀。但他思来想去,觉得死在家里,对家人的生活会留下巨大阴影,要在外面自杀,又找不到可以安安静静的、毫无痛苦的、保留尊严的自杀方式。后来,他听说荷兰通过法令允许安乐死,他就想到医院有药物,有技术,可以实现他的愿望。 记者了解到,唐昀“但求一死”的原因还有不愿继续拖累家人。患病四年,他用去的医药费已有20万元,家中老父母、妻子、妹妹挣来的钱,都一笔笔填了药窟窿。他告诉记者,一日不死,他活着的代价就是巨额的医疗费,他再也不忍心让家人生活得没有一点快乐了。但这样“不争气”的话,除了妻子,他不敢向其他家人透露。 “安乐死”要求被医院断然拒绝 今年7月,唐昀再次发病入住华西医院。他又一次向妻子提及“安乐死”的想法。和以往无数次商量结果一样,妻子死活不答应,最后与他抱头痛哭。当着记者,妻子王忻融深情地望着丈夫说:“能多看他一眼就是幸福。”而唐昀回答:“但多看一眼的代价太昂贵了。”他背着妻子,已经偷偷向院方提出寻求安乐死帮助的要求。 但华西医院断然拒绝了唐昀的要求,一名护士告诉记者:“我们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怎么能帮他寻死?”而院方的答复是:事实无先例,法律无条文,这种要求无法满足。 记者了解到,国内尚无一家医院有实施“安乐死”的先例。 “希望媒体能帮忙寻找死亡方式” 安乐死不成,唐昀准备找一种最好的自杀方式。他说他希望能够让他“在5秒钟内,不太痛苦地结束生命。”他说“你们媒体能帮帮忙就好了”。 唐昀告诉记者,他还是经常希望奇迹出现,能够再上讲台,讲《雷雨》,带学生遨游文学殿堂,但是从医学上讲,他已经丧失完全康复的希望,所以“死意已决”。如果自杀,他的顾虑是,这样做不太符合一个教育者的身份,可能会破坏学生心目中老师不怕困难的形象。记者提醒唐昀,如果有人帮助他寻死,可能触犯我国刑律,唐昀失望地表示,他还没有考虑到这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他以为一个人可以静悄悄地来到世上,也可以静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 妻子是他的骄傲学生是他的自豪 尽管执意要死,但唐昀说“还是有很多无法弥补的遗憾”。在他发病前两个月,妻子怀上孩子,但因为妻子也是一名教师,考虑到在学期中间怀孕会耽误学生,所以夫妻俩商量着把孩子拿掉了。而他发病后,就不可能再要一个健康的孩子了。虽然这样,他还是为自己有个同为教师的好妻子感到骄傲。 让唐昀骄傲并放心不下的还有他的学生。唐昀告诉记者,他16岁时中师毕业,就自愿申请到乡村小学做教师,半学期后成为校长。因为在教学中认识到自己专业知识、教育理论赶不上教改形式,他自学了大专课程,尔后考上四川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后,教出来的学生有的进了清华,有的进了北大,有的留学国外。他说学生是“我的自豪”,只可惜他原来把生活安排得太匆忙太紧张,健康被透支,导致得病,“使得与学生血肉相连的那根线一下子绷断了”。 □新闻资料一 “安乐死”在中国 我国学者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1985年,我国安乐死第一案帮助母亲死的王明成被判无罪。1997年来自17个省市的伦理学界、医学界、法学界近百名专家学者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性的“安乐死”学术讨论会,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部分代表认为目前在我国施行“安乐死”为时尚早。 据调查,我国一些大城市对安乐死的支持率在50%以上。据透露,目前在上海等一些大城市正在悄悄地施行“安乐死”。 “安乐死”在国外 从20世纪30年代起,西方国家就有人开始要求在法律上允许安乐死。随后几十年,一些国家先后成立诸如自愿安乐死协会、安乐死教育学会,1969年英国国会辩论安乐死立法法案。但安乐死一直无国家正式承认。1993年2月,荷兰通过了一项部分人可以安乐死的法案。其后两年,澳大利亚北部地区也通过了类似法案。 荷兰“安乐死”取经我国 1992年,我国学者“安乐死”无罪的法律理论观点在英国的刊物上发表,荷兰研究“安乐死”的学者看到后,于1993年4月组织了一个医学学术代表团来西安与我国专家进行“安乐死”学术交流。4月30日上午,西安医科大学向荷兰代表团作了关于“安乐死”无罪的报告,之后,荷兰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督察范·德·瓦尔博士及林堡省立大学健康法学系范·伟门教授和我国专家座谈了两个小时,陪同代表团的芮翔小姐翻译说,他们认为我国关于“安乐死”无罪的法律理论研究处于领先地位,对他们国家“安乐死”立法有重大借鉴作用。8年后,荷兰议会终于通过“安乐死”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新闻资料二 我要死我不要道德 安乐死几大典型案例 我国安乐死第一人之子请求安乐死被拒 1986年,陕西第三印染厂职工王明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成为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主要当事人,并因此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无罪释放的法理依据是: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基础,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安乐死”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社会是有益的,所以不应认为是犯罪。几年后此案被荷兰知道后,荷兰派出专家组专赴中国,荷兰“安乐死”能合法化,此案法理成为其重要理由)。 17年后,王明成患胃癌且到晚期,不堪病痛折磨的他向医院要求“安乐死”,但被拒绝。去年6月7日,王明成通过《华商报》发出了想要“安乐死”的呼声,由于国家没有立法,医院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当年7月30日,王明成已病得完全走形,但仍强打精神表示,不能实行“安乐死”,他很遗憾。4天之后,王明成在病痛中停止了呼吸。 极度痛苦时老教授留下“道德”遗言 两年前,北京天坛医院有一位身患绝症的老教授卧床整整一年,他呼吸困难,咽一口饭得歇半天。疼痛难忍,只能靠打麻醉药艰难度日。老教授生病前长得身材魁梧、风度翩翩,病中早已骨瘦如柴、惨不忍睹。他最怕熟人来探视,说自己形象惨不忍睹。他曾经多次拔掉输液管,都被抢救了过来。一帮儿女片刻不离左右,怕他再次轻生。老教授在清醒的时候流着泪对儿女们说:“我的病已经没希望治好了,活着遭罪,就让我痛痛快快地死吧!” 儿女们哪能同意,老教授拒绝用药。儿女们跪在病床旁哀求他:“爸,你要为我们着想一下呵,我们现在如果对你放弃治疗,人们会怎么看我们,我们今后还怎么做人……”老教授再也不说话了。又折腾了几个月,临终前他说了一句话:“你们倒是讲道德了,我的罪可受够了!” 医治无望父母要求给幼子“安乐死” 几年前曾报道一对年轻的父母在媒体上祈求,让他们来到人世仅3个月大的宝宝天意“安乐死”,因为小天意已经被医生预言“没有任何救治价值”。但四川省医院儿科专家仍以这样做违法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美国法庭拒绝八旬老人死亡请求权 美国克罗拉多州上诉法院拒绝了一位81岁老人的死亡请求权。这位老人名叫RobertSanderson曾是位法官,他声称根据上帝的旨意或是自然法则,他有权选择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他认为协助别人完成自杀行为是合法的,而判决这一协助行为非法的法律则是侵犯了自杀者根据宪法所拥有的自由实施其信仰的权利。但上诉法院仍拒绝了他的自杀请求权。 □请发言你能帮帮唐老师吗 有人认为安乐死有违人道,有人说安乐死不合国情,有人说安乐死是更高层次的人性关怀……伴随着专家们面红耳赤的争论,一些得了绝症的人却在不断痛苦地提出:帮帮我,我要安乐死。 帮帮我?唐老师的恳求在我们耳旁回荡,说实话,我们从没遇到过比这更棘手的难题,当然我们仍然只能向读者求援———是呀,亲爱的读者,你有办法帮帮唐老师“安乐死”吗?你有办法帮唐老师“安乐生”吗? (实习记者吴妮摄影郑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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