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制定注重“贴身”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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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5: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曾璇、通讯员仁达、仁法报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广州市2003年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最近出台,与市民“贴身”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上年滚动到今年的立法项目。该办法由于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而且动辄就是数额巨大的拆迁补偿,有关部门十分慎重,加强了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与员工续约,需不需要支付员工生活补助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最近作出重大修改,对1986年9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工,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生活补助费。但广州地区(含十区二县)的劳动合同管理目前仍按市的地方性法规执行,要发放生活补助。民间对广州应修订相关规定的呼声很强烈。这回《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果然纳入了立法计划。 据了解,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最近还聘请了新一届立法顾问。 2003年度立法计划 正式项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上年滚动项目)、广州市经济合同管理规定(废止)、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正)、广州市建筑条例(修订)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 预备项目: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修订)、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修正)、广州市市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修订)、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修订)(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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