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成了唐僧肉 少林寺商标“保卫战”扫描(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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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20:00 新华网 | ||||||||
在巍巍中岳嵩山,有一所大名鼎鼎的千年古寺。随着一部部电影、一本本武侠小说的反复演绎,这里更成了禅宗祖庭、武林圣地。这便是——“深山藏古寺,碧溪锁少林”的少林寺。 这几年,本是佛门清净之地的少林寺碰到了好几桩1500年来未见的稀罕事。就在上个月,少林寺名下的公司刚刚结束了一场与河南某保健品公司的官司,最后达成和解协议,收回了“少林”的商标所有权。开公司、打官司,少林寺使出的到底是哪套新拳法?内中有何玄机?记者通过电话连线少林寺,进行了一番采访。 不得已才打官司 在与少林寺联系之前,记者没有想到,一所寺庙会拥有如此现代化的“班子”。 方丈释永信大师配有秘书,接待来电来访。法律方面不但有专业的律师为其服务,而且按海内、海外由不同的律师分管。通过几次电话联系,记者更是感觉到,这里不是想象中的佛门,而是内外事务繁忙,若要“抓”到核心人物,得费些功夫。 刚刚了结案子的少林寺法律顾问、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琨愉快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现在我们要打‘少林寺知识产权保卫战’,也希望你们媒体多帮我们宣传宣传,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 我们的交谈就从刚刚发生的这起官司开始。“今年6月24日,少林寺一纸诉状将河南某保健品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它没有正当使用‘少林’商标。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在与对方协商一年仍无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才诉诸法律手段的。最后,在诉讼程序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少林寺先收回‘少林’商标,后授权该保健品厂暂时拥有‘少林’商标的使用权。” “这样对方不是还在使用‘少林’商标吗?”记者问。黄琨律师马上反驳:“尽管表面看上去没有变化,但本质大大不同。由于少林寺拥有了对该产品类别的商标所有权,就能对其制约,防止出现损害少林寺名誉形象的行为。” “少林”成了唐僧肉 在进一步采访后,记者体会到,黄律师的说法不是“杞人忧天”,而是经过切肤之痛后得出的。众所周知,佛门弟子的形象应是吃斋念佛,可几年前,少林寺惊讶地发现,居然有食品厂生产销售“少林”牌火腿肠!这不仅是对少林寺形象的诋毁,更是对佛教的一种亵渎!少林寺坚决拿起了法律武器,将河南漯河某罐头食品厂告上了法庭,并最终取得了胜诉。 更让少林寺头痛的是各种以“少林”、“少林寺”名称进行的国际商标抢注。根据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日前对全球5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作的专项调查显示:除中国香港外,其他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都在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总数达117项之多。当然,它们均与嵩山少林寺无任何“血缘”关系。 不仅如此,近年来,在德国、法国、意大利和奥地利等国还出现了一群“少林高僧巡回团”。他们号称是正宗的中国少林寺武僧,能“赤足踩踏锋利刀刃、空手拳碎花岗石块”。这些假冒的少林武僧不仅演出质量差,而且打着为少林寺修庙的名义敛财,严重损害了少林寺和尚的形象。2000年初,在悉尼有4位少林寺方丈和2个少林寺武僧团同时露面,在世界舞台上演了一出“真假美猴王”的闹剧。 “现在,‘少林’简直成了唐僧肉,谁都想咬一口。”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大师痛心地说。 “曲线救国”开公司 但就在少林寺打出“为了下一个1500年”的旗号、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时,部分佛教界人士却对此产生了争议。争议的焦点之一便是,作为宗教场所,少林寺是否有权申请商标、并按企业规则进行商业活动?记者为此请教了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人士。 据介绍,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立法解释:宗教团体可以建立管理组织,自主管理本场所内的内部事务;制定本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按照教义教规安排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当的教务活动和信教公民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权益。宗教团体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称权,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允许宗教团体参与商标的注册及商业活动。 也正是因为处于这种尴尬的境地,少林寺不得不“曲线救国”,选择成立一家公司来替自己打这场“持久战”。1997年8月,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通过这种方式,少林寺才得以在世界各地争取到了一定的注册商标。公司总经理钱大梁表示,成立公司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少林寺的信誉和宗教文化利益。现在,公司已经投入了近200万元人民币用于保护知识产权。但公司方面也承认,通过授权使用商标等行为,现在公司已经大致实现了收支平衡。既然是企业,也要考虑市场运作,将来不排除进一步赢利的可能。 “少林”是大家的吗 回首少林寺几年来的“知识产权保卫战”,取得的成果还是颇为丰硕的。除了在国内陆续拿到不少注册商标外,少林寺还从国外的戴勒家族无偿取回了在欧盟注册的商标,从澳大利亚以1美元和5美元的象征性价格取回了相关商标在澳大利亚的申请权等。可当记者登陆因特网,按照“少林”进行搜索,却仍发现了不少各种各样打着“少林”招牌的企业、学校,而且不少都是开办在少林寺的“家乡”——河南省登封市。 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少林寺实际上已经成了河南省登封市的“招财大树”。据说,到了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市领导人甚至亲自坐镇寺门,维持秩序。在登封人眼里,少林寺简直就是登封的代名词。在登封,不但有“少林路”、“少林村”,还有六七十家少林文武学校,以及少林宝剑厂、少林汽车公司等。 果然,当记者采访到登封市嵩山少林寺文武学校总教练屈申营时,他承认,该校和少林寺没什么关系,开办的时候只通过了教委、体委的批准。对于少林寺的商标申请,他认为“少林”不是属于少林寺一家的,少林寺的行为其实是无视登封市众多单位、企业的利益。 针对这样的看法,钱大梁表示坚决反对:“很多人都说少林寺是公共资源,我就搞不懂,公元495年以来的1500多年,少林寺始终是为少林文化和少林功夫的传承者所有,怎么能说公共就公共呢?” 怎样才能名正言顺 事实上,萌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宗教团体远不止少林寺一家。就在上海,记者了解到,玉佛寺也在几年前成功地申请注册商标,还与一家随意使用“玉佛”为楼盘名称的企业打了官司并胜诉。目前,上海一家使用“玉佛”作为名称的知名楼盘是在经过玉佛寺授权后才“名正言顺”的。早在几年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少林寺方丈丈释永信大师更是提出,要加紧制定维护知名宗教团体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别让“少林火腿”这样的闹剧再发生了。(记者宋宁华实习生应尤佳)(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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