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小心“标价不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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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2:13 重庆晚报 | ||
沙区烈士墓的王女士向本报投诉:接连两天到超市买东西都被多收钱,以前从没注意核对收银条,不知道被讹了多少钱? 王女士喜欢在超市买菜,对超市的价格很放心。12日下午,王到新世纪百货烈士墓店买肉,称重后标价7.4元,结帐的时候王掂了掂口袋,觉得分量不够,营业员却说电子称不会出错。王坚持复称后,发现只有4.4元。超市负责人解释:第一次称的时候电子称上不小心 13日晚,王再次来到该超市购物。标价30.8元的“新的”浓缩橙汁在收银台付帐时却被收了32元,王觉得不对劲,再次向超市投诉,得到了1.2元退款。“附近居民经常在这里买东西,一个人多收几毛钱那就不是小数目了。”王女士对商家诚信表示担心。昨日,超市对王的损失表示道歉。 (戴 宇)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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