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拆错房 岂能只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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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2:1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高新区规划办去年拆除我家内院,后来他们发现拆错了,多次派人到家赔礼道歉,但就是不给恢复。”姚先生昨日向本报投诉。 昨日,记者来到石小路193号,发现姚家内院8平方米的房屋只剩下断瓦残壁。姚介绍,去年7月2日,区规划办、城管几十号人抡着榔头拆除他家房子,他迅速拿出楼房一层平面图,但对方看都不看一眼。 据了解,189至193号三栋楼房,1989年由开发商——沙区城市改造建设指挥部修好后,只办了房屋产权总证。1997年房改时,勘丈员李某办产权证时粗心未把内院计算在内,三栋楼共12家均被漏勘。但姚出示的国土证内,内院纳入了总面积;开发商出具的一层平面图上,也明确标明姚家建筑面积包括内院。 姚介绍,去年1月29日,12户居民一收到拆违通知,就拿着相关证明找到高新区规划办覃队长、片区负责人雷某,摸清情况后,两人表态:“我们不拆就是了。”沙区城市改造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叶某也说:“这12户的内院,修房时就有,不属于乱搭乱建。”但过了半年,规划办却带着人马上房揭瓦,推倒砖墙。 事后,沙区规划分局为姚的邻居——胡某家内院出具了书面意见,得到高新区规划办认可,高新区土地房屋管理所据此对胡某的房产证进行勘误。 姚带记者在他家附近转了一圈,仅三栋楼底楼就有十多家违章搭建的门面。姚说:“该拆的,他们却不拆。” 记者陪姚来到高新区规划办,刘先生对姚说:“要我给你修复,除非你把漏勘的证办了再说。” 高新区土地房管所杨所长对姚说:“按照胡某的做法,你完善相关程序,我们即可给你补证。” 陈林 实习生 徐颖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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