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大大简化 警方提示三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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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1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震实习生邓小虎)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我市开办个人赴港澳游业务,办证手续将大为简化。该处负责人就申请流程向记者作了详细介绍,同时提醒市民注意三个问题。 准备好申请材料 据介绍,从20日开始,凡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证件。申请前,市民应先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一份(粉红色表格,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规格为33mm×48mm)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原有效通行证可直接签注 首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交验原件。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可直接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访问签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工作人员提交单位意见 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证券等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访问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直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受理。 作者:记者陈震 实习生邓小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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