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加大力度打击走私贩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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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57 光明日报 | ||
记者 刘志达 本报北京8月13日电 面对当前依然严峻的反走私斗争的形势,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走私贩私的工作力度。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严厉打击私货营销为重点,坚决取缔走私货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肃缉私纪律,按照“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对查获的走私案件,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交海关做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缉私警察侦办;查获的走私货物、物品和价款,一律交海关依法处理。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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