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面向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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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9:13 沈阳晚报 | ||
8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沈阳市将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此举将对推动教育改革、优化教师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各级教育局负责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包括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资格证书 学历、教学能力都要达标 首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对于不同级别学校的教师规定学历有所不同。 其次,应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第三,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定委员会的面试和试讲。考查结果作为是否认定的依据。 第四,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第五,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评价意见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填写。 非师范专业报名另有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认定程序有时限 在每年一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中,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领取有关资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首次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1.幼儿园教师;2.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3.初中和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教师;4.中等职业学校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学科的教师,机械制造与控制、机电技术应用、汽车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旅游服务、会计、金融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及其相应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师。 报名时间及地点 补修课程: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补修课程在沈阳教育学院。报名时间:2003年8月15日至8月20日。联系电话:2392202123922103。2003年9月20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每科成绩有效期三年。 普通话认证报名: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者需参加报名考试,报名时间8月15日至30日。联系电话:22714172。 体检:在市、区、县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 申请报名时间:2003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 申请地点、范围: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请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到户籍或任职学校所在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 各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沈阳市:23508548;铁西区:25901745;皇姑区:86847393;沈河区:24134786;和平区:23467145;大东区:24325014;东陵区:24211337;于洪区:25833439;新民市:87852501;辽中县:87882696;康平县:87338030;法库县:87122492;苏家屯区:89815053;新城子区:89607211。本报记者张伟实习生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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