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迪状告“基尼斯”一审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9:23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张迪完成了飞行器80米高空蹦极后向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进行申报,后来看到一则“基尼斯不是吉尼斯”的报道后,认为基尼斯总部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存在误导和商业欺诈行为,遂告上法院。昨天,黄浦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张迪是北京一家公司老总。去年8月29日,张迪在邯郸市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完成了用直升飞机进行高空蹦极的运动项目。第二天,张迪向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汇去了申报费。 张迪表示,他在北京有关媒体上看到了“基尼斯不是吉尼斯”的报道,但大世界员工朱仕胜的名片及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大世界基尼斯纪录大全》2000年和2001年版中,都有英国吉尼斯的专用商标“GUINNESS”字样,朱仕胜也向他表示过大世界基尼斯就是英国吉尼斯总部在上海的代理机构,致使自己受到误导。张迪请求法院判令基尼斯总部返还申报费1800元,上海文艺出版社在全国主要媒体上赔礼道歉,并由两方共同赔偿他经济损失5.1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 基尼斯总部认为,申报表说明栏中明确写明大世界基尼斯之最为中国基尼斯之最。同时,大世界基尼斯曾与英国吉尼斯总部有过合作关系,合作期是从1994年起到2001年9月。在合作期间,曾印发过有“GUINNESS”字样的名片,有一张流失到张迪处不足为奇。同时,张迪在申报项目简介中也写明了是“填补了我国蹦极运动使用飞行器的空白”等。故此,大世界基尼斯已尽到了告知义务,不存在隐瞒行为。 上海文艺出版社称,张迪先申报,后看到《大世界基尼斯纪录大全》,不存在受书影响的因果关系。同时,作为出版单位,只负责审核内容的政治性、知识性和文学性,已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申报表中已明确写明大世界基尼斯之最为中国基尼斯之最,张迪并未提出质疑,并填写完毕寄回,至此双方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对于“GUINNESS”字样,双方意见不一,属于商标使用权争议,不予评述。至于朱仕胜的说法,因张迪未能提供证据,不予采信。张迪诉上海文艺出版社属另一法律关系,不是本案处理范围。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