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物种 非请莫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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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9:26 沈阳今报 | ||
胡晓军记者肖春平今报讯昨天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他们于近日正式制定并发布了《沈阳市外来物种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凡是列入国家入侵物种名录的物种,一律禁止引入沈阳。 “陌生人”入沈先登记 据悉,从外区域引进沈阳原有生态环境不存在动植物的单位或个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的进入市域审批手续时,应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填写《沈阳市外来物种引进申报环境影响评估表》,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检测机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后,方能引进。 “入侵者”禁自然放养 已传入并造成危害的入侵物种,须采取迅速控制对策,包括生物、化学、物理、机械、替代等控制技术。凡是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外来植物、花卉、动物,必须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未经许可,禁止放养于自然环境中。对于人工种植外来植物、花卉,养殖外来食用或非食用性动物,必须向环保部门提供物种来源、检疫等证明审批材料,申报种植(养殖)地点、面积、周围环境情况,履行环保手续。对违反规定,非法引进外来物种,造成生态环境巨大危害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链接:16种“入侵”物种黑名单 今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16种外来入侵物种,分别为紫茎泽兰、薇甘菊、空心莲子草、豚草、毒麦、互花米草、飞机草、凤眼莲(水葫芦)、假高粱、蔗扁蛾、湿地松粉蚧、强大小蠹、美国白蛾、非洲大蜗牛、福寿螺、牛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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