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不再唯唯诺诺 “沉默的羔羊”挑战校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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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0:58 信息时报 | ||||
唯唯诺诺,这一向是学生犯错后面对学校处罚时的态度,可在这个法律无孔不入权利充分张扬的时代中,驯服的羔羊也开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最近暨南大学学生武某就和母校在市中院法庭上较起了真,原因是他在一次考试中作弊被学校按校规取消了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第二学年他重考该课程并取得合格,但毕业时却只有毕业证而没有学位证,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暨大校规中对于“考试作弊”的处分明显重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的规定,应属无效,武某的学位可按授予学士学位的正常渠道办理 据报道,最近广州发生了好几起学生告母校的案例,有的是因为在毕业前与辅导员发生纠纷被勒令退学和不发毕业证,有的是因为旷课和参与打架而在领毕业证前一天被勒令退学,焦点均集中在学校“土政策”的惩罚尺度和合法性问题之上。当然了,除暨大一案外,其他几起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显然,以“犯事学生告母校”的方式审查校规合法性并作出“无效认定”的判决,这对许多学校校规的权威性是一次很大的打击。校规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学生以之为行为准则,可想而知,一条校规存在并执行了10多年了,突然被学生质疑并被法院判为“无效”,那么,以后这种校规还怎么管理学生?是不是校规中的其他规定也可被质疑?已经受到“无效”校规处罚过的学生怎么办?在这些问题的追问下,校规的处境就会非常尴尬。 问题出在校规出台之初有没有哪个主管部门对之进行过合法性审查,这给校规留下了许多硬伤和学生可质疑的漏洞。而现实中许多学校校规的出台根本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就粉墨登场管理学生了,新生入学先学校规,有学习的义务没有质疑的权利。社会上许多“霸王条款”所以被叫板被质疑,源于这些条款的出台程序仅仅代表了商家的单方意志;同样,校规的出台过程也有着“霸王”的属性。 亡羊补牢,对校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时候到了。这不仅关涉到学校的利益(比如说秩序和权威),也关涉到学生的利益(比如说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权利等等)。只有保证规定的公平和有效,才能保证校规的权威性。否则,最后以“学生告母校”的形式审查校规的合法性,既伤害了校规的权威,也伤害了学生与学校的感情,这是师生双方都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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