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病人预缴金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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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3:3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平和120收费员林某被逮捕 漳州平和县医院“120”急救中心收费员林贺辉,先后4次向财务科领取预缴金证明单1000份,用于收取病人预缴金总计39万多元,但他不及时甚至没有上缴核销达29.75万元。2003年元月9日,县医院向平和检察院报案。 元月10日,检察院立案侦查,当天决定对林贺辉刑事拘留;元月23日,经审查部门决定,将其依法决定逮捕。目前,该案正处在审查起诉阶段。 林贺辉今年30岁,1996年11月从部队转业进入平和县医院工作。在工作的前几年,他勤勤恳恳,深得领导与同事的赞赏与信任。2000年元月,他被调到医院的重要岗位,担任“120”急救中心收费员。 经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1年10月30日,林贺辉向医院财务科领取“预缴金证明单”250份,用于收取病人预缴金计11.44万元,其中被截留3.52万元。 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林贺辉私自挪用病人预缴金29.75万元。 其中用于购买二辆摩托车约3万元,投资种植蜜柚约4万元,其余被全部挥霍。案发后,其家属仅退赔赃款1.315万元。 2003年元月9日,平和检察院接到报案后,立即组成专案小组。 此时,林贺辉已不知去向。专案组决定由医院以岗位调整为名,通知其家属转告林贺辉限期到该院保卫科上班。林贺辉也用反侦查手段到医院探听虚实,在确定“无疑”的情况下,于元月10日下午3时许到县医院保卫科报到,林贺辉一到保卫科,就落入了法网。 (朱亚圣 刘丽英 陈坤荣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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